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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者:郑富源
    2019-04-19 22:07:53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微信图片_20190419220321.png

    [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竞买保证金需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具体事项请联系利辛县国土资源局(0558-8812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5月8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9年5月9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19年5月9日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GT[2019]26号、GT[2019]27号地块为总价方式拍卖,拍卖起始价为41000万元(2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30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三)GT[2019]26号、GT[2019]27号地块技术指标允许进行综合平衡,沿世纪大道现状绿化保留。

    (四)GT[2019]27号地块竞得人需按《规划条件设计通知书》要求配建12班幼儿园,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不动产产权直接登记至县教育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五)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七)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震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05665678、13856703247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8日

    补充公告  

    原定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15时举行的GT[2019]23号地块、GT[2019]9号地块拍卖会,经研究决定,推迟到2019年4月26日下午15时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举行。

    竞买保证金和报名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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